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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明辉 19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2002年我到公安局去保妻子,为了把妻子保出来,我就配合了邪恶,交了保证金、按了手印。2003年一位同修来我家,我因为没有好好学法,听信了其他人对这位同修的谣传,出卖了同修,给同修造成了很大的灾难。回想自己走过的路,都是因为没有好好学法,不知道对大法的珍惜,辜负了师父的慈悲救度。人的许多执著心没去,没有正念,才造成了给大法抹黑,给同修加难。为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的、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一定要精進实修,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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