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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殷德香 我于1998年9月修炼法轮大法。7.20以后,两次去北京证实法。第一次从看守所出来后关在单位,是家人写了“保证”才出来。第二次是自己写了一句“现在可能不去北京”的“保证”。第三次是在贴大法真象标语,被别人点出来,在看守所关了半年。家里人写了“保证”,并交了6000元保证金。现特此声明,我和家人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弥补过失,勇猛精進,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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