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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力荣 1999年9月份左右,正法最严峻的时候,我答应派出所警察的要求,签名表示“不炼法轮功”,当时我想,签个名还不容易,背后偷着炼。现在看来,如果大法弟子都像我这样向邪恶低头,谁出来护法,想到这儿,我悔恨自己学法没把“真、善、忍”入心,不能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面对考验。特此声明: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签名全部作废。我将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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