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卿素芬 2001年11月10日,我散发真象传单被恶警非法拘留15天,回家后恶人威胁、利用我儿子及爱人,逼我写“保证”,由于情和怕心,我签了名,我对不起师父。在此严正声明:这份在邪恶的威逼、恐吓下家人代写的“保证书”无效。我一定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弥补我的罪过,重新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