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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叶红霞 我曾经在邪恶的迫害下,违心写下的“不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全部作废。法轮大法教人“真、善、忍”,我永远按着“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按着师父说的做好三件事,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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