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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琦 我于96年4月得法。99年7月20日被片警抓去写“三书”(他写好我盖手印);又于2002年4月贴真象资料被非法关押15天,强迫写“三书”、照相、签字。今特此声明“三书”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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