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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唐祖琼、唐洪光、罗正英、贺连秀、周兰芳、唐洪元 我们曾经在被迫害时,所写下的所谓“保证、悔过书”之类的与大法不符的东西,通通作废。真正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走好最后的正法之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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