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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吴云霞

    2000年4月,我和十五位同修在一起交流时被抓,当地“610”作为一个大案向上级邀功,我们也从行政拘留升为刑事拘留,还上了当地电视。在狱中,我们不配合邪恶,继续学法炼功,并悟到我们不是犯人,不吃监狱里的饭。邪恶利用人中的情,动摇着我那个不稳的心,看见别人写了“保证”出去了,我也写了几句敷衍的话,还认为自己是在用智慧做,比别人做的强,结果被邪恶钻了空子。出狱后才知道当地报纸说我们“悔悟”了。出拘留所所,单位领导找我“谈话”,让我表态脱离大法,否则对我進行党、政处分,我选择了大法,结果被开除党籍,撤消职务,这一关过去了。随着正法進程的推進,我对法的理解加深了,对邪恶强加给我的罪名越来越不能容忍。今天在这里我郑重声明:邪恶强加给我的一切罪名我都不承认,在正法修炼的路上,以前我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我要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坚修大法紧随师,按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标准做。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85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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