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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书文

    我于2004年阴历2月20日晚上12点左右,被市“610”恶警爬墙强行入屋抄家,并用手铐铐着双手、抬着押上车拉到“610”,把着手强行盖上手印后,又送到洗脑班强行洗脑70余天。坐铁椅子、面贴墙立正站着、打后头往墙上碰脑袋等等。因自己学法不深,正念不强,产生了常人心,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违心的接受洗脑了。现在特此声明在洗脑班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今后走正自己的路,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紧跟师父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7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85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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