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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艳春

    我是97年年初得法,得法前,我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不知活着有什么意义,眼前一片迷茫。就在这时,我有幸得到了大法。大法给我净化了心灵、净化了身体。从此,我对生活又充满了信心。就在这时,99年7.20风云突变,在村干部的强迫威逼下,我写了“保证书”和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情,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和不好的影响。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85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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