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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田万珍 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时,我到北京上访,被送回当地。政保科的人逼我丈夫交保证金1000元,乡政府的人逼我丈夫交保证金1000元。在乡政府的洗脑班时,不准睡觉、罚走圈,交保证金,签了字。在这几年中,罚款和处罚证据就有14张。通过学法后认识到所有保证金和罚款都是旧势力安排的,在此声明所有的签字、盖手印,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854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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