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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邢春艳 在2002年,街道委主任管我非法要照片,当时没意识到这是旧势力的迫害,就给了她,顺应了邪恶。还有家人(父亲)当时不修炼,在压力下,替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特此严正声明,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坚修大法,就走师尊安排的修炼的道路,做好师尊叫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854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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