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圆珍 前段时间,邪恶对我的迫害期间,我单位要我爱人及其他亲人签字,在压力下,他们做了,在此我声明我亲人及爱人所签的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讲清真象,救度众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85465.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