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杨桂芝

    我在一次发真象资料时,被恶人举报,居委会主任和另外二人,把我送到刑警队,不一会区法院来了七个人加上居委会三个人到我家,把大法书、音乐带、资料和人一起带到区法院。他们问我资料哪来的?他们七、八个人一直问到七、八点钟。以后他们再问什么我也不说了。不一会儿“610”的头子来了,一开始和我说软话,后来看我不说话,就来硬的了。不行就拘留15天,这时我老伴吓得有点站不住了,他说你们不要把她带走,她有病。在这些压力下,加上我平时学法不深、怕心和私心,我就把最不想说的说出来了,把同修供出来了。从此以后,我心里难过万分,觉得对不起同修,对不起师父。后来又把我用车拉到医院量血压。我的血压200,医生说你住院吧。我老伴说没钱不住院。法院的人说交给我们3000元钱,不能给你开收据。他说以后“610”的人要问你交没交给我们钱,你就说没交。这样就放我回家了。我虽然回家了,我一直在哭、在流泪,很怕同修第二天受迫害。第二天得知同修早上9点钟去的法院,中午就回家了。这时我心里才平静一点,我知道这是师父对同修的呵护。今后我要按照师父的教诲,全心做好正时期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在修炼的路上,摔倒了不要紧,关键是要站起来,师父没有放弃我,我要加倍弥补,多学法,什么事多为别人着想。现在声明在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包括单位领导为我写的“保证不修炼”的保证书作废。还有法院的人拽着我的手在他们事先写好的三张纸上按了三个手印也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