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金英爱

    我于1997年得法。得法后身心越来越健康,悟到了人生的道理,走了修炼的路。可是在邪恶江××集团迫害下,我非法被拘留三次、被判劳教一年。在劳教所坚持自己的信仰,加期50天后才回家。回家时邪恶让我写“解除劳教总结”,我写了真心的话。“我是大法弟子没有罪,法轮功是正法,“真善忍”是宇宙大法,是最正最好的法,所以我继续炼法轮功,剩下的路一定要一步一步的好好走。”恶警一看吓的不行,他说这样写你就不能回家,如果你要回家重新写。我回家后学法、学经文悟到那时候我正念不足,重新写就按照旧势力做了,我回头想想在劳教所里我好几次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所以我严正声明在劳教所里说的、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