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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淑兰 2002年下半年,邪恶的“610”办事处人员来我家,让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我说:我不会写。后来居委会的人给代写了,写完后他们让我照着抄,我不抄,他们就强行给我带走,强迫送洗脑班了。后来,也是我大脑一时糊涂,学法不精進,就抄写了,但是我成心写成错字。过后我一想就是错字也不应该给它们抄,这样做也是不对的。我声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所抄写的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给安排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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