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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梁桂芹 我1998年5月修炼法轮功。得法之后,一直不精進,在2001年10月份,市二分局知道我学炼法轮功,就到我家把《转法轮》和《洪吟》翻出拿走,还把我带到分局搜身,把衣兜仅有的60元钱和家门钥匙扣留。因为学法不深,他们说只要写出不学法轮功,就放我回家,到晚上我就写了“不学了”,我真的对不起师父的苦度,对不起自己。因为学法不深,走错了路,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从现在开始,走好师父安排的正法之路,做好三件事,坚修到底,争取早日升华上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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