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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明堂

    我于96年得法,大法使我身心健康、受益无穷。但99年7.20以后,邪恶的迫害铺天盖地,我的怕心使我违心的向单位、当地派出所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和“批判书”。几年来我虽一直坚持学法炼功,但我不敢说真话,向邪恶妥协,给大法造成了损失,我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尊。今天我严正声明:过去写过的、说过的统统作废。我将坚定不移的跟着师尊,做好正法时期的三件事,按师尊指引的道路勇猛精進。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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