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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丽华 我96年喜得大法,在99年7.20后,由于当时对大法认识不足,意志不坚定,缺乏正信正念,在邪恶的高压政策下,向邪恶屈服了,写下了“不修炼”的保证书,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万分。今天我声明,以前写的一律作废。我要跟随师父,一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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