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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红英、肖文珍 2002年1月,我们被当地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我没有守住心性,违心的写了“不炼功保证”。现在我特此声明,在邪恶的高压下所说、所写以及家人代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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