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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艳凤 在大法遭受迫害初期,由于学法不深及对大法的不坚定,导致在公安机关的胁迫下,写过“保证书”,现声明一切“保证”全部作废。我为五年来的沉默感到惭愧,从今以后,我要紧跟师父,做好学法、发正念和讲清真象这三件事,做一名真真正正的大法弟子。坚修大法永不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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