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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娟娟 我在99年7.20后,在强化洗脑及迫害过程中,由于当时执著于工作,怕被抓,违心的写了保证,现声明全部作废。我知道师父一次次的慈悲于弟子,今后我一定要加倍努力,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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