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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金贤淑 2002年我被非法抓進派出所,在邪恶残酷的迫害下我供出了同修,他被非法判刑八年,后果是严重的。我所做的错事破坏了正法,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很大。我要永远记住这次教训,一定要好好做三件事。我严正声明在派出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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