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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姜淑荣 我在1999年在街道派出所的迫害下,所做的不符合法轮大法的一切言行我严正声明作废。还有,我不在家时我丈夫代我写的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我要做师父的正法时期的真修弟子,坚修大法到底,坚信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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