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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秀香 2003年11月25日,我在家里被派出所恶警迫害,抓到拘留所拷打迫害37天;2004年3月14日在家里被派出所恶警迫害,抓到拘留所拷打迫害34天,这两次由于不能在法上认识,在“三书”上签字了,现严正声明作废。洗刷污点,正念正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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