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立启、国秀娟 在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开始时,单位领导让我写“不参加法轮功活动”的保证书。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写了“保证书”,是对邪恶迫害的认可。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