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洪梅 邪恶搜到法轮功的书籍就要抓人,5年不放。一天恶人开车来了,我们吓坏了,我就把大法书丢到火里。我妈妈哭了几天。尊敬的师父我错了,请师父原谅我!以后也讲真象,告诉人们大法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8569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