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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路云霞

    九九年底,我因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拘留,从拘留所回来的第二天,我和丈夫一起去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里,片警让我在它写好的材料上签字,所谓的材料实际上就是一份承诺书,内容是“不炼了”,“不去北京证实”法,还有一句攻击大法的话。当时由于我对正法的严肃性和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历史责任理解不深,还有对我丈夫的怕心,就在我丈夫的逼迫下签了字。做了大法弟子绝对不该做的事,尽管是敷衍它们,也是向邪恶妥协,也是和旧势力签约,后果是可怕的。我现在严正声明:在片警写的“承诺书”上的签字作废。坚决与旧势力决裂,抓紧时间,归正自己,加倍弥补给正法造成的损失。在正法的最后阶段里,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维护大法的神圣和严肃性,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85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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