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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潘桂英

    我是99年得法的,2000年11月中旬去北京上访,被邪恶抓入看守所,由于当时法学的不好,认识的不高,没有真正把自己当作一个修炼的人严格要求自己,在家人及同事的劝说下,违心的写了“保证”,“保证自己不上访”,助长了邪恶迫害。今天我严正声明,在看守所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听师父的话,按“真、善、忍”要求真修大法,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85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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