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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福英 2003年8月11日晚上9点半,我在家里,突然闯進我家几个警察,把我的4万元存款和2000元钱拿走,把我也带走。农历腊月我侄子替我写了“保证书”,为此声明作废。其二是我侄子把我接出养病时,他们向我侄子要3000元押金,在押金条上强迫我按上“手印”,现在特此声明作废。全盘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修炼,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856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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