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云芳
自99年7月20以来,本人自己写的,以及由他人代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保证书一律作废。我决心坚修大法,勇猛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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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6/8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