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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马晓龙

    我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九九年当邪恶对大法开始迫害时,我正在部队服役,后转业到地方。同年九月因散发迫害“法轮大法”真象传单而被当地公安机关拘留,后非法判劳动教养两年。由于有很多执著心和业力过大,一度迫于邪恶的压力写了“保证”,尤其在劳教所受迫害最严重的时期,违心的写了“三书”,向邪恶作了妥协。在此我严正声明,过去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在不断修正自己的同时,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4/85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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