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桂英、王凤芝 我们县在2000年12月份办洗脑班,街道居委会的人把我们法轮功学员骗去看电视,不让我们回家,第二天强迫每人交1000元的押金,还得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不会写的别人给写,我们签了字,这种做法是走了旧势力的路,是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做的,我们现在声明所签的字作废。我们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紧跟师父走。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4/8579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