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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风云

    2001年10月份,我爱人先被“610”专案组抓走,随后把我也抓走,我在高压的迫害下,折磨了我几天,放我时叫我写什么“保证不去北京,不和别人联系”,我不写,最后我女儿替我写了。我从内心是不承认的。我女儿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4/85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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