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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文娟 我35岁。在2002年我被“610”非法洗脑,進了洗脑班洗脑。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意志不坚定,做了一些对大法不利的事。现在知道自己做得不对,我声明写的一切都作废。以后我要跟着师父走,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4/857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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