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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文华 2000年5月,我在同修家看师父讲法录像,被邪恶劫持到派出所,由于自己的怕心重,后来在派出所、单位都写了“不炼功”的“保证”。现在声明我所说的所写的一律作废。我现在要学好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4/857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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