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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秦光

    2000年7月中,邪恶迫害大法一周年之际,为捍卫大法,证实法,我带着写好的“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只身去北京。在天安门广场升国旗的地方,我打开横幅,喊着“法轮大法好!”。约一分钟,一个人跑来抢走横幅把我送上警车,送到公安局天安门分局。后来,由单位去人把我接回本地。第二天单位保卫处说:我可以回家,但要写个“保证”。我说,我什么“保证”也不写。后来说,只写以后不去北京就可以。我说,写也没用,该我去的时候我还去。后来女儿写了底稿让我签字。当时我想:写了,该去我还去。就写了“不因法轮功的事去北京”。接着八月份我又和同修去了北京,回来后拘留半月。后来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还以为自己做得很好,一直没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最近在师父的点化下认识到,这是很严肃的问题,是站在邪恶一边,向邪恶妥协,这是大法弟子决不能做的事,是自己修炼路上的耻辱和污点。故严正声明:以前写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要努力加倍偿还,洗刷自己的污点,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5/85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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