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北京、诸葛佳佳
我在看守所和派出所做的口供和保证书中,一切不利于法轮大法和师父的内容,还有我不修炼的内容一律声明作废。从现在起,我会在正法进程中加倍补偿,一修到底。
感谢师父的洪大慈悲。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2-14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6/8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