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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天宇 在2000年12月19日,我在天安门前打开写有“法轮大法好”的条幅时,被恶警抓去,关在看守所,被非法拘禁、胁迫、恐吓,并威胁家人。在高压下,我的头脑变得不再清醒,违心的写下“保证书”等。对此事我后悔万分,不能自拔。特此声明:凡是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放下执著,真心修炼,洗掉自己的耻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5/858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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