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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孝民

    我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因去北京向政府讲真象,于2000年被工厂非法开除厂籍。后来在讲清真象中被抓、判劳教二年,期间受到邪恶的多次殴打。在其个人思想执著下,放松了修炼标准,被迫写了“三书”。今年五月份释放后,我很快认清了个人的执著和修炼中的不足,声明对邪恶的“保证书”作废。重新走入到大法正法的道路中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5/85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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