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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康红霞 2004年4月我在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在派出所强大的压力下爱人替我写的“保证书”和因为有怕心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我一定要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做好师父所说的“三件事”,在正法最后阶段,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助师正法世间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5/858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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