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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唐绍琴 我于2000年因贴真象资料被派出所拘留,之后他们又拿了一份“保证”叫我签字,我由于学法不深,就在上面签了名。通过学法,现在我郑重声明签的字作废,所谓的“保证”作废。决心静心学法,走好证实法的每一步,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5/858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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