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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兴兰

    我九八年七月得法。2000年6月19日因为到功友家串门,被派出所无理抓捕,又被区公安分局政保扣押在本市拘留所,半个月到期,无故又加半个月,整整关了我们39天。每顿饭一个窝头,脏咸菜,里面蛆虫啥都有,每天学员都要挨打。7月28日,镇政府叫我们接受洗脑,写“保证书”,再交2000元钱保证金,就叫我们回家,再派人监视。每天把我们当特务监视、看管。白天拔草,镇政府又说只要相信法轮功就是“反党”、“反革命”,派出所恶警问我们还炼不炼,我说炼,恶警就用电棍电我的腰和后背、胳膊、骨头象针扎一样疼。后来叫我写“保证书”,马上写,不写还打我们,白天拔草,晚上不许睡觉,就这样在他们的逼迫下违心的写下了“不修炼的保证书”。“保证书”写完也不让回家,因为2000元押金还没交,在派出所又扣押58天,家里人借来钱交给政府才放我们回家。拘留所、派出所共关押我们97天。其实我不愿放弃法轮功,只有法轮大法才使我身心受益,只有修法轮大法才能使我脱离苦海,是大法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法轮大法是我坎坷人生的唯一希望。现在我严正声明在政府逼迫下写的“保证书”彻底作废。并且永远作废。今后一定要坚信大法,坚信师父,认真学法炼功,按时发正念,讲真象,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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