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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秀坤 99年7.20以后,我单位让学法轮功的人员写“保证”,当时心想应付一下,我就写了。2000年末,去北京证实大法后来后,派出所找我,问我去北京是和谁联系的。又问我以后还学不,我说:“不学了”。他们写完让我签名,我也没看就签了名,也是想应付一下就完了。现在想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没做到表里如一。我现在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学好法,按大法的要求做,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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