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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毓芳 我在邪恶逼迫下,替妻子写的“不炼功保证”和锁住门不让妻子外出的“书面保证”及言行完全顺从了旧势力的安排,背离了大法,给邪恶请客送礼交罚款(共10000余元),助长了邪恶。通过学法,我认识到那些是对大法的玷污,我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感谢师尊给我弥补的机会。现在我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精進学法,做好正法弟子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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