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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黎冬梅 我是7.20前得法的,由于以往对大法认识不足,信念不坚定,因此在大法受迫害期间,没有勇气去抵制,加之常人的怕心及家人的反对。在这种情况下向邪恶写了“保证书”,这是我修炼中的障碍,是我对大法犯了罪。现在特写声明,以前写的“保证”作废。今后我要认真学法,按照师父讲的三件事做好,以此弥补自己的罪过,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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