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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宛 我98年得法。2001年元月進京上访,当时只想到自己能不能做好,没有想到证实法,维护法,后被非法劳教。2001年在劳教所,在意识不清时,写的“保证书、悔过书”等。现在我要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并保证今后坚决听师父的话,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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