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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余景春 我是97年得大法的。在2001年,大法被迫害最严重的时候,自己对法认识不足,放不下执著,我向邪恶写了“保证书”,“不炼法轮功了”,在那时这样做是极其错误的,我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怎么能向邪恶低头呢?我现在要严正声明,我原来的做法要全部作废。坚决按照师父指引的道路走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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