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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亚春 2002年,在派出所,别人写的对大法不利的话让我签的字全部作废。我是在看到师父的新经文时才恍然大悟,做错了。我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一定要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助师正法,弥补我以前的不对,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我要返本归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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