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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秀兰 2004年9月22日,在看守所,别人给我代写了“不炼了”的“保证书”,还有99年本村别人代表我写了一份“不炼了”的“保证书”。今天我严正声明:以上两次别人代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我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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